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措施4月1日正式生效。以上海门站价为基准, 增量气下调了13%,存量气上调了1%。国家发改委在2月份发布的调价通知中表示,调价的参考依据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替代能源价格的变化。初步测算,如果参照今年前两个月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变动,天然气门站价格还可以在目前价格的基础上大幅下调三分之一左右。纳入3月份的初步进口数据来看,天然气价格可以下调的幅度也接近。
由于并轨刚刚实现,短期内进一步调整价格的可能性甚微,更不要说这么大幅度的调整。但即便在今年6月份之后参考上半年替代能源进口实际价格的变化情况,下调价格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原因是今年国际石油价格预计会保持相对低位的宽幅震荡,上半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替代能源实际进口价格也不会有多大反弹。
天然气价格下调有人欢喜有人忧,政府决策部门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譬如消费情况和供给能力、国产气和进口气成本、能源战略、环境和经济运行等等,以便尽可能保持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发展。
非居民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已经放开。按照设想,直供用户将会和主要天然气生产供应商直接商谈,并将逐步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形成国内天然气价格。但如何在买家众多而卖家稀少的情况下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价格的公允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粗略匡算,排除化肥化工和油气田自用气,这类以燃气电厂、工业大户为代表的高中压管网直接接入用户的天然气消费量在非居民用国产气和进口管道气中的比例应该不到一半。超过一半以上的用气量还得按照现行门站价格机制进行管理。
目前定价机制至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几个方面包括:一是明确并缩短调价周期;二是优化挂靠品种;三是理顺传导机制。
调价不及时是天然气需求放缓和逆替代的原因
2013年6月宣布的非居民用气增量气价格依据的是2012年下半年以后近一年的替代能源价格变化。2014年8月宣布存量气价格继续上调而增量气价格不动,与2013年下半年以后一年时间替代能源价格变动非常少有关。今年2月宣布增量气价格大幅下调,是因为去年下半年以来半年多时间替代能源价格下降明显。现在增量气和存量气已经并轨,有必要明确下一步调价周期。同时要改变过去两年这种滞后半年或一年才调整价格的办法,缩短这个调价周期,减少天然气价格和替代能源价格变动不同步带来的干扰。
调价周期太长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这正是最近天然气需求增长放缓和出现逆替代的一个重要原因。出于减少雾霾改善空气的需要,一些地方强制要求工业燃煤锅炉、窑炉和自备燃煤电厂等改用燃气,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事业车辆更新时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天然气汽车,价格问题不是最优先考虑因素。在天然气应用很有前途的商用交通领域,最近发展放缓主要就是因为其相对于汽柴油的价格优势大大被削弱。以液化天然气卡车来说,国内柴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就会根据国际石油市场变化调整,从去年7月份以来基本上是持续下降,而国内液化天然气生产工厂的原料气成本在本次增量气价格下调之前总体上是持续上升,长期协议下进口液化天然气的成本下降缓慢,液化天然气卡车相对柴油卡车经济性大大丧失。船舶领域油改气缓慢和私家车油改气减少也是同样的原因。
天然气发电受制于电力体制, 但如果天然气价格调整及时到位,燃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也将改善,对需要大力发展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尤其如此。
如前面所说,按照今年前两个月替代能源价格情况,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还可以在目前价格的基础上大幅下调三分之一左右。这个幅度的调整对消费拉动的效果将会是显著的,天然气的逆替代的动因将大大削弱。及时调整价格有助于推动今年天然气的消费需求增速从2014年的减速状态反弹。
一些分析认为未来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不足,将出现过剩,这一方面是高估了天然气价格高企的前景,另一方面是低估了治理环境污染导致的天然气需求强度,以及正在逐渐引入的碳排放控制将会对天然气消费的间接促进作用。过去十年不时气荒的经历也让一些人对供给不足保持警惕,这是基于国内上游市场封闭和进口管制严格的历史背景。如果本届政府加快落实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化改革计划,激发市场的活力,国内常规气和非常规气资源潜力和供应能力都将极大提升。
挂钩替代能源品种需要进一步优化
过去十年中国天然气市场随着管网的扩大而迅速扩大,燃气使用普及率也逐渐提高, 挤占了一些传统液化石油气市场,形成了比较强的替代关系,但最近在部分地区已经被低价的液化石油气逆替代。天然气与燃料油的替代关系相对较弱。我国进口燃料油和国产燃料油有相当一部分被当作地方炼油厂的加工原料,还有一部分被当作船舶燃料使用。道路运输不使用燃料油。发电和工业用燃料油大量减少,部分被煤炭部分被天然气取代。不过,如果船舶排放限制标准大大提高和LNG动力船技术日趋成熟,船舶领域燃料油使用会受到影响,天然气使用将会产生很大空间。
天然气出厂价在2005年曾被明确为与原油、液化石油气和煤炭价格挂钩,每年调整一次。此后天然气出厂价在2007年11月和2010年6月两次上调。到2011年在两广地区试点改革时出厂价管制改为门站价管制,并把门站价格改为与液化石油气和燃料油挂钩。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解释挂钩品种改变的原因。原油虽然有成熟的国际性价格,但原油除了少量在油田直接使用外,绝大多数原油都会加工之后再利用,与天然气竞争的是各种成品油,因此原油不再被列入挂钩品种有一定依据。
鉴于使用天然气的一个主要优势是减少排放和控制环境污染,替代煤炭等污染程度相对更大的能源,因此有必要恢复煤炭作为挂钩的一个替代能源品种,同时考虑参考汽柴油价格变化,并结合目前的使用结构和希望达到的效果赋予相应的权重纳入计价公式。国内煤炭价格已经市场化,汽柴油价格与原油价格挂钩关系相对较为紧密。考虑到天然气车辆在替代柴油车方面的空间较大和汽柴油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同时为了适当保持计价公式的简洁性,汽油可以不列入挂钩计价公式中。简单测算,如果纳入秦皇岛基准煤价和国内柴油最高零售限价的变化,或者是将海关统计快讯公布的燃料油、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烃类气(主要是天然气)的进口价格变化合并考虑,天然气价格目前需要下调的幅度应该有所减少,因而亦可适当照顾到天然气生产供应商的利益。
天然气难以直接与煤炭竞争,除了与国内已探明储量相对稀缺性不同有关,也与天然气使用价值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和使用煤炭产生的外部性成本没有内生化有关。天然气在化工领域因成本因素逐渐让位于煤炭,在发电领域一段时间内也难以大量替代燃煤,但在城市工商业和居民生活中将加速替代煤炭。保持天然气和煤炭之间适当的比价关系能够促进这种替代,而不是被逆替代。
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柴油是我国使用量最大的成品油,同时柴油车辆也是主要的移动污染源。合理的比价关系可以增加天然气车船的发展,从而逐步替代卡车客车使用的轻柴油以及工程机械和渔船等使用的普通柴油,避免天然气车船发展因天然气和成品油比价关系失衡而受阻。
和电动汽车零起步不同,天然气轿车在国内早就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基础。电动车有高额补贴和低电价的支持,但由于技术等原因限制,其发展规模仍然微不足道。电动车在使用地实现零排放,但在我国煤电主导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其对解决全国性的、源头性的环保问题帮助有限。 政府应该完善和落实相关环保政策,让市场来选择新能源汽车路线。
价格传导机制要进一步理顺
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发改委制定跨省管输和各省门站价格,但在省级和市县一级价格管理的分工上各地办法不一。 有的是省级物价部门制定省一级管输和各个城市门站价,县市级部门制定本地管输价格、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有的地方所有管输价格都由省一级制定;有的居民用气、车用天然气由省级政府部门管理, 有的则是由各县市管理;有的地方对发电、供暖、制冷、压缩天然气母站、车用天然气和工商业用气等制定有分门别类的价格,有的没有;有的规定全省统一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的由各地自行决定;有的地方宣布了和上游价格变化的联动价格公式或机制,有的没有;有的地方在国家发改委调价生效同时向下疏导了价格,有的则没有及时顺价调整或者对不同行业和用户区别对待。总之价格管制形式和方法五花八门,效果不一。
各地天然气市场开发程度不同,经济承受力也不一样,难免有不同的考虑和诉求,但各地政府部门不能据此在执行中央价格政策上打折扣,削弱中央政策的全局性意图和目的。为了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干扰,各地应明示当地的天然气价格公式和管输费用,加强对管网和燃气公用事业的成本监审,厘清合理的管输和配气成本,按时按量执行中央政策的要求,让消费者能够明确地预计到价格的变化。随着下一步调价频率的加快,消费者将逐步适应更为频繁的价格变化,为向非居民用气价格进一步市场化的平稳过渡打下基础。
总体来说,这些措施如果实施也都只是对现存天然气价格机制的微观修补,都只是过渡性的暂时性的办法,是为了使政府给出的价格信号更加贴近市场变化,减少短期干扰,并不意味着政府能够替代市场的功能。 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的试点是一个亮点,但需要仔细观察和总结其效果。政府设定的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是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因此现在有必要切实加快推进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放开国内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上游勘探开发和生产,总结页岩气煤层气开放进展效果不力的原因,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在进口领域的参与度,推进管网和储气设施投融资、管理和运行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的供应体系。这涉及到中央不同部门的协作,需要领导层拿出决心,统筹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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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5-04-21 12:41:02 来源:《中国天然气世界》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