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28日宣布,将自4月1日开始并轨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的门站价格。其中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同时试点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因此向前迈进了一步。
这次存量气门站价格上调较小(约1%)和增量气下调较大(约13%)是根据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替代能源价格变化。如果是参照去年全年替代能源价格的变化,存量气应该是上调7%左右而增量气应该是下调8%左右。
发改委表示,这次价格并轨意味着天然气价格改革完成“破冰之旅”。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总结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经验,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创造条件。二是加快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15年要全面建立。同时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三是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同时加强配气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由于没有明确本次并轨后下一步调价机制的安排,因而市场无法预期下一次价格调整时机和力度。这对相关生产、供应和消费企业的经营来说存在着不确定性。一是调价周期不知道是半年,一年,季度还是月度?二是定价公式的挂靠品种和权重要不要修正?三是如何确定与各地终端用气价格的联动机制?成品油价格在调整幅度不足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在原油高过一定程度时控制成品油调整幅度,天然气价格的动态调价机制究竟如何?
当然,这种价格的调控机制也应该只是过渡措施,现在有必要在天然气产业链上能够引入竞争的环节加快培育新的参与者和新的市场力量,从而为市场价格的最终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详见“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展望”一文,见《中国天然气世界》2015年第一期http://www.china-gas.org.cn/lhkw/news/2015-02-12/1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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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俊 2015-02-28 16:49:3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