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国石化8月2日晚间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业务引资的议案。中石化将以该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为平台公开引资。本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对管道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
此次川气东送管道资产出售目的何在?
缓解国资委考核压力;应对低油价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困境;为统筹规划实施未来管道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用于川气东送扩能工程和储气库的建设;有利于提升管道资产整体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和偿还债务,改善资本结构。
川气东送的资产如何?
川气东送引总投资626.76亿元,是我国继西气东输工程后又一项天然气远距离管网输送工程。该工程西起四川达州普光气田,跨越四川、重庆、湖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6省2市,管道总长2170公里,年输送天然气120亿立方米,相当于2009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的1/7,全部达产后预计为中石化增加销售收入200亿元。川气东送的管道气价格普遍高于中石油的周围市场价格。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川气东送管道分别实现输气量75亿立方米、79亿立方米和83亿立方米。同时,川气东送管道的一期及二期增压工程正在建设规划中;对中石化来说是非常优质的资产。这次出售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50%股份给投资者,相信是供方市场。
川气东送管道的下一步计划是融资上市?
本次出售的可以理顺管道资产的股权关系,进一步发挥相关管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方面的协同效应,不排除上市计划。
贯彻国企改革?
响应了国家混改的号召。改革更进一步。我国的管道建设,包括原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管道建设需要的投资比较大,回报周期也比较长。如果仅依靠公司自有资金来进行发展,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必须要通过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和管理的创新,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本次出售完成后,川气东送管道其股东结构中包含50%的社会资本。通过现代化的企业治理结构,未来将以更透明的方式管理和运营专业化的管道公司。
引资的原则猜想
引入15名投资者,对跟管道业务有互补性的产业投资者会优先考虑,比方说做城市燃气的,第二类应该优先考虑的就是国内的投资者,第三类应该优先考虑的就是惠及到老百姓的投资者优先,比方说像社保基金。前提是保持中石化的控制权。
此次股权转让,小编从整理的材料看让大家有一些疑惑:
疑惑一、中石化想出售资产,并且明确了按照双方竞争性谈判进行下一步工作,让大家疑惑的是预计百亿级如此大的交易金额为何不采取公开投标方式?而是采取竞争性谈判。要知道公开招标可以充分体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最符合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原则的方式。
疑惑二:为何对投资方条件苛刻?公告称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优先考虑与融资方及中国石化长期发展具备协同性、内外部审批决策效率高、在投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意向投资方; 3、支持中国石化的统一部署,并认同融资方在天然气管道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 4、融资方不接受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的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投资申请,融资方有权就是否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审查,意向投资方应当提供可以证明自身及其关联方与融资方不存在或具有潜在同业竞争的相关文件或书面保证; 5、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且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60亿元人民币,或企业净资产规模不少于40亿元人民币,意向投资方需提供最近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或融资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本次基本把民营企业排除在外。这里面是否存在歧视?疑惑三。中石化高层是否考虑到发改委研究、社会呼声很高的管网分拆的改革发展方向?如此操作是否给改革带来新的障碍和被动?
随着中石化的天然气管道混合所有制改制方案的公布,改观中国油气领域垄断局面的油气改革开始逐步进入了深水区。
中石化进行混合制改制的同期,石化双雄的另一家——中石油的油气改革之路也同样并未松懈。与近日正式公布混合所有制方案的中石化相比,中国石油的油气改革已然上路。2014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督办法(试行)》,对油气管网的开放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而今年4月1日,发改委新公布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也已正式实施,在《办法》中提出,国家将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天然气输送管道等。
2014年5月12日,中石油正式发布公告称,据《关于设立东部管道有限公司及产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提出,中石油拟将以旗下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管理的部分资产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而在该公司成立后,中石油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该公司100%的股权,此后中石油将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其后,6月24日,中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试行)》,对油气管网设施的市场开放给予了制度框定。
2015年12月24日,中国石油以中国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管道”)为平台对中国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管道”)、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联合”)以及中国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联合管道”)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管道资产管理运营及投融资平台。 完成整合后,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将持有中油管道72.26%的股权,中油管道则持有东部管道公司、管道联合公司和西北联合管道公司100%的股权。似乎为今后管网分离奠定了基础,但小编发现,中油管道这股权前后变更间隔仅仅2个月,相当于过了春节计划就变了。看来中石油的改革思路不清晰,亦或是利益还没有梳理清楚。
通知通告
企业宣传片
会员之窗
推荐企业
最新动态
作者: 2016-08-04 09:05:07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