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褚玉忠
本文在回顾我国“十二五”以来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两个对当前行业发展影响较大的外部因素,再结合清洁能源、绿色环保行业发展的新情况,综合判断认为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已经处在向纵深发展黎明前曙光阶段,也逐步趋于理性和成熟。随着新一轮电改的深入开展,油气体制改革即将加速进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逐步理性和成熟,这对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安全、高效、经济型的联供系统发展前景充满希望。
一、“十二五”以来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历程回顾
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首个针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文件,所以严格意义上说,2011年是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起步之年。虽然没有及时出台配套细则,“指导意见”还是极大的促进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这一阶段也可以说是探索阶段,一些项目的试错,对行业的发展都是有价值的,后来者可以总结经验继续前行。客观的说,在这一阶段,核心设备受制于人,造价偏高,加之天然气价格也处于高位,双重因素叠加,拖累了项目的经济性。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不少项目投资方还是在以注重发电效率的思维来做分布式能源,电负荷并未考虑自行消纳,电价依赖政府补贴,且热(冷)负荷预测时偏乐观,项目规模被放大,热电比或者综合能效做不高,有悖于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能量就地、就近消纳,减少浪费的原则。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明确天然气发电价格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确定,换言之,国家层面不负责补贴,各地自行补贴。所以在这一阶段,项目业主向政府要电价,撒娇也好,哭穷也罢,各显神通。结果就是有些财政实力不强的地方政府被分布式能源给吓怕了,感觉这玩意只有经济发达地区才玩得起,影响了“十三五”期间的气电电价配套政策的出台。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全国范围内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0.7元。这一举动对天然气发电的支持效果非常明显,很多项目的经济性一下子体现出来了。进入“十三五”以来,2016年开始,各路资本纷纷进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领域,跑马圈地明显加快。
二、当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很多,但本文认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和挑战给行业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
第一个方面,我国电力全面过剩。经历了十几年电力装机尤其是煤电装机的高歌猛进之后,截至2017年底,我国电力装机达到了17.77亿千瓦,世界第一,其中煤电装机9.8亿千瓦,占比55%以上。电力装机过剩直接导致了煤电利用小时数大幅下降,或者高效机组低效运行,同时可再生能源消纳难,大量弃风弃光弃水,造成社会资源的大规模浪费。可以预计至少在“十三五”期内,煤电装机惯性加上核电的大规模建设,全国电力过剩问题丝毫不会缓解。
在电力全面过剩的大形势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必然面临电力消纳难题。够便宜水电都存在消纳问题,更何况昂贵的天然气发电?搞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朋友一定不能忘记这个大形势,要转变思维。不能一搞分布式就想着发电,谈燃机必谈联合循环,其实对小型燃机项目,未必需要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直接供热更有价值,关键是热电匹配和低品位余热的充分回收利用。
第二个方面,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还没有明确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我国天然气价格决定了气电价格远高于煤电,这是客观事实。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天然气发电“具体电价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但“最高电价不得超过当地燃煤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或当地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每千瓦时0.35元。”此通知明确了天然气发电的电价补贴不由国家统一考虑,而是下放到各省(市、区)地方政府自行统筹解决,所以天然气发电不可能像再生能源,光伏和风电那样轰轰烈烈地全国大发展,而只能是因地制宜地不均衡发展。此通知作为全国性的指导性文件,需各省(市、地区)制定具体的电价等配套政策。
目前全国范围内省级行政区里面只有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四省市有明确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加上今年3月份刚出了气电临时电价的福建,总共五个省市。其余所有省份,均没有明确的与3009号相配套的电价政策。至于个别城市的装机补贴政策,不需要过多讨论,因为它并没有改变全国范围内的普遍政策环境。
综上,电力过剩,加上气电价格又贵,上网电价要补贴,两方面结合在一起,相当于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投了反对票,对天然气发电的挑战很大。我们也基本可以判断,大型集中式天然气发电不大可能高歌猛进,只能有限地局部发展。然而,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而言,尽管上述两方面的挑战很大,但是只要改变思维,充分借助新形势下的政策支持,紧紧把握分布式能源“灵活转换”“就近消纳”这个原则,则具备向纵深发展的条件。
三、新形势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正向纵深发展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经过了“十二五”期间的探索发展,可谓酸甜苦辣咸都有体验。进入“十三五”后,政策环境向好,行业快速发展,项目数量大量增加。有一句话说的好,“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只要行业处于发展中,问题都会有解决办法的。
上章节所说的两个方面的挑战,都有一个前提,就是电力需要上网消纳。如果电力不需要上网,而是自行消纳或就近消纳,那问题其实就不存在了。所以说,如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依旧以发电的思维去做,在电价上多拿政府补贴,这是在给政府“添堵”,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和长远发展。在我国当前“煤改气”的特殊国情下,任何一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如能多供热少发电,那都是在帮政府解决问题,必然更容易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只要不让地方政府掏钱补贴,相信地方政府还是很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
认清了形势,改变思维前进。所以,我们已经看到不少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在热(冷)电负荷大体匹配的情况下,按照以热(冷)为主原则,电力自行消纳,热负荷少量不足则采取补燃或燃气锅炉进行削峰等手段解决。降低项目一次性投资成本,避开电力上网难得瓶颈,可以快速推进项目实施,能源综合效率也可以做到较高水平。然而,我们见到更多的项目是,热冷负荷较大,而电负荷很小,热电负荷严重不匹配,这种情况下,有三条路:1)按照以热定电原则,满足热负荷,电力通过上网疏导,这就面临电价补贴问题,困难重重。2)以电定热,电力全部自行消纳,热负荷的生产侧与需求侧不匹配,这带来用投资、财务成本的直线上升,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3)以热为主,满足基本热负荷,电力自行消纳(隔墙售电有待法律许可)。众所周知我国的天然气清洁能源价格结构“煤改气”工作是在增加企业用能生产成本,我们认为“气改联供”弯道超车能为企业、居民降低用能生产成本,当然能源利用效率从50%左右现状,提升至80%以上需要科技工作者运用技术创新的思维和渊博的知识从基础工作开始研究和探索,国家也将法治的理念竭力为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保驾护航,这是具有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双丰收良策,这是未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向纵深发展的必然之路。
关于分布式能源电力就近消纳的市场化交易等问题,政策支持脉络已经逐步明朗化。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 ),定义了“分布式发电是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并对项目规模和市场化交易模式做了规定。意味着,在同一配电网内寻找到合适的电力用户,可进行直接交易,支付电网“过网费”。2018年3月由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发电的电力通过市场化交易方法进行就近消纳的管理办法,相信待正式稿发布后,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电力就近消纳就真正有章可循了。
这是在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新一轮电改的推动下,国家对分布式能源的支持也越发有针对性,开始逐步解决分布式发电的电力“就近消纳”问题。再结合我国油气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燃料制约(成本、供应稳定性)有望缓解。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而言,上述改革恰好是从上下游两端给予了政策上支持。我们看到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从黑暗走向了黎明前的曙光,清洁能源市场已经具备了向纵深发展的条件,国内向纵深发展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案例,事实上也取得了丰硕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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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6-21 10:59:00 来源: